就我自己的了解,與臨床工作之所見,我國的全民健保,有一種「重大傷病」資格。
之前,有所謂的「重大傷病卡」,實體卡片。但現在都直接註記在健保IC卡裡面了。
若病人這次用健保身分就醫,經醫師認定,此次就醫跟其「重大傷病」資格有關,那麼該次就醫的部分負擔
(好像是10%),就能夠減免。
「重大傷病」包含哪些疾病呢?詳見這裡。
為什麼這個病有包括,那個病沒有包括在「重大傷病」,那是健保署的專業,跟一般人望文生義的感覺不同。
例如,主動脈剝離,就好像不包含在「重大傷病」裡頭。
「重大傷病」的申請,一般是由醫師這邊啟動,開立相關的診斷證明,並檢附相關病歷與檢驗報告,交由健保署審查,若通過,就得以取得「重大傷病」資格。
「重大傷病」的資格,有的是永久,有的一段時間後(例如五年),要再重新申請評估。
有些疾病,診斷有非常確切的證據,例如癌症,這通常不太會有爭議。
有些疾病,例如精神相關疾病,或是失智症,其診斷有一大部分是仰賴醫師的問診、鑑別診斷,要通過「重大傷病」資格,就蠻困難的。例如失智症,申請「重大傷病」,被健保局否決的機會不小。
「重大傷病」的資格審查,目前大多是靠健保署的審查醫師之匿名審查。醫師審查,全憑院所送來的病歷、報告,不會實際看到病人。
我曾經聽過某病人被某權威醫師,診斷為「漸凍人」 (運動神經元疾病),送「重大傷病」審查,結果被健保署否決,認為資格不符。你想,病人會怎麼想?醫師誤診?這件事情,我記得還鬧到神經醫學會那邊去。
「重大傷病」的資格,會隨著健保署的政策而浮動,包括疾病類別、資格時間長短等,都是有可能會說改變就改變的。所以,買「重大傷病險」,把保險,去綁訂一個浮動的資格,好像真的不太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