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前言:我們神經科的中風病人,大約三至四成有糖尿病。每次門診,也都跟糖尿病衛教師、營養師等團隊密切配合,希望維持病人的血糖、其他危險因子的控制,以避免再度中風。
去年五月,我興沖沖地,從老師那邊,接手腦中風學會的糖尿病指引之撰寫工作。當時的我,萬萬沒想到,這是個如此艱巨的工作。近五、六年來,糖尿病領域的各種研究,特別是CV outcome trials,如火如荼的爆炸性發展,再加上延伸的meta-analysis,甚至是network meta-analysis,一整個就是看不完的papers。
所以,這份指引的撰寫,就一直延宕到今日,還是難產中。不過,這段時間,我已經讀了許多papers,感覺應該快要有進度了。
※心臟科學會的consensus:剛好,最近心臟科學會,發表了一篇consensus,陳述他們針對新型糖尿病藥物,主要是SGLT2i與GLP-1RA這兩類藥物的一些建議。初看其建議流程,我其實很不認同。
當時,我心想:「一個糖尿病人,如果曾經中風,沒有心衰竭,腎功能正常,就要優先用貴鬆鬆的GLP-1RA…,這樣子的建議,是否太激進?」當時,也在網路上,請教各界先進,得到一些迴響 (連結)。
而經過一個月的閱讀與思考,我現在覺得,這樣的建議,在科學上蠻站得住腳的,沒有什麼問題。
※糖尿病的疾病歷程:從大量閱讀中,我學到,每一位糖尿病人,隨著時間的演進,其疾病歷程,根據當時心血管疾病風險高低,可以分為:very low risk (小於等於兩個危險因子)、low risk (大於等於三個危險因子)、moderate risk (過去曾有ASCVD)、high risk (合併有CKD)、very high risk (ASCVD+CKD)。
我們的中風病人,大約都是介在moderate risk到very high risk之間。
而outcome部分,常用的3-point MACE (major adverse cardiovascular event),包括:CV death、non-fatal MI、non-fatal stroke。後來,常又加上hospitalization for heart failure (HF) 、composite renal end-point、all-cause death,這樣子,3+3,就會有六個outcomes。
若是著眼於all-cause death,那麼DM+CKD,跟DM+ASCVD比起來,風險較高。而DM+HF,其風險又比DM+CKD更高。
其次,腦中風學會的指引,應該是以secondary prevention為主?要完全聚焦在stroke本身?還是把觸角延伸到3-point MACE,甚至是上述的六個outcomes?這都需要好好思考,我應該也很快會把自己的想法寫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