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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1日 星期四

你要如何衡量你的人生(4)

 


摘錄本書提到「工作」的部分。


人為什麼要工作?


當然是為了領薪水,養活自己與家人。


但,完全都是為了薪水嗎?


早先,商管學者,把人為什麼要工作的動機,完全歸因於薪水,屬「誘因論」。但誘因論無法解釋的是,仍有一些人們,不是完全為了薪水工作 (例如:某些團體的志工、某些愛國軍人等)。


新的解釋,是「雙因素理論」,或叫「動機論」,雙因素包括hygiene factor (HF) 與 motivation factor (MF)。HF是指「工作中的某些因素出了問題,就會讓我們覺得不滿意」,例如:薪水、地位、工作環境、主管態度等。例如:工作薪水不好,你心情可能會不好。


那如果薪水變多呢?HF這裡,「不滿意」的反面,並不是「滿意」,而只是你「不那麼討厭」這份工作而已 (對工作的厭惡感消失,你可能只是不討厭上班)。


「很多人以薪水為主要條件選擇工作,最後卻恍然大悟自己走錯行了。」


真正讓我們在工作中得到滿足的,是MH。MH是包括「具有挑戰性的工作、得到認可、責任和個人成長。你能從工作本身感覺到你的付出是有意義的」。


「動機是由內而生,出自你的內心和工作本身,有別於外來的鞭策或是刺激」。


「動機的力量非常強大,讓人難以估算。成就感、學到東西的感覺,以及成為團隊中的要角,這些都得以激發出真正的動機」。


以一位老闆為例,如果他以為,自己一定可以編出一份,若公開後,公司裡每位員工都會滿意的薪水明細,那他就大錯特錯了。


其實老闆能做的,只是儘量讓員工們不至於因為薪水而反目成仇而已,每個領薪水員工,總是會覺得,自己的薪水,配不上自己的努力,總覺得別人領的比自己多,或是一樣的錢,別人領的比自己輕鬆。


以一位員工來說,該問自己:「目前的工作有意義嗎?這工作是否能給我成長的機會?我可以學到新東西嗎?我有機會得到認可、獲得成就感嗎?我能負擔更多的責任嗎?」


這些才是工作中,真正能激勵你的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