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1:要寫到什麼程度?
如果太仔細,跟糖尿病學會的指引,有何區別?而且我們不是內分泌科醫師,也不可能越殂代庖。我覺得我們要呈現的,就是一個用中文寫成、精要且更新回顧的一個指引,target audience訂為「每天照顧糖尿病合併中風病人的醫師。」
Q2:目前實證醫學的證據等級為何?
首先,要回到PICO本身。
我們neurologists,或是stroke neurologists,每天在照顧的糖尿病人,大多曾經中風過的糖尿病人。
中風病史,在臨床試驗中,大多被歸類為「過去有ASCVD (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)」,中風被當作跟心肌梗塞同樣的疾病類別 [雖然根據我們的分類,中風(缺血性中風)未必是atherosclerosis造成,有可能是cardioembolism或是small vessel disease]。
而2008年後,為因應美國FDA規定,而做的糖尿病新藥cardiovascular outcome trial (CVOT),其outcome是看3-point MACE (major adverse cardiovascular event),除了非致死性中風之外,還包括非致死性心肌梗塞,與心血管原因死亡 (cardiovascular death)。
臨床試驗,很少有針對「糖尿病合併中風病人」的這個族群,把「預防再度中風」當作primary outcome,去看糖尿病治療的效益 (即次級預防)。
Q3:那腦中風學會的糖尿病指引,到底要怎麼寫?
個人覺得,中風病人,如果有糖尿病,也很有可能有慢性腎病,甚至心衰竭;或是未來除了再度中風、MACE,也很可能會出現慢性腎病、心衰竭。我們不能一直把焦點,放在「中風」這件事情身上。若從死亡率來看,大概是心衰竭 >> 慢性腎病 > ASCVD。
我們需要用更大的角度,去看待這件事情… (待續)。